美国初裁对华虾企征反补贴税5.76%,国联水产代表行业积极应诉

        根据美国商务部日前公布的初裁结果,中国暖水虾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5.76%,与泰国、越南等竞争对手差异不大。中国企业表示将积极应诉。

        “初裁结果比较中性,我们更关注的是现场核查与终裁情况。”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郭文亮表示,目前企业出口订单稳定,销售情况没有出现太大波动。

        此案除涉及中国外,还包括厄瓜多尔、印度、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等6个国家。原本7个产虾国中,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对虾产品排在第7位。根据初裁税率的高低排序,中国位于7国中间,印尼、厄瓜多尔和泰国的税率低于中国,而印度、越南、马来西亚的税率则高于中国。对中国企业来说,这一结果“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因此目前企业的订单情况正常。

        郭文亮分析,近年来由于遭受对虾早死综合征(EMS),泰国的出口份额不断下降,而目前来看泰国的生产成本和产量仍然不特别理想。至于越南,5.08%~7.05%的税率与中国差别不大。厄瓜多尔主要生产虾类初级产品,产品类别差别导致与中国直接竞争冲突较小。印度虽然近年的上升势头很快,但这次超过10%的税率给企业造成的冲击还是非常大的。

        本案是美国针对中国发起的首例农产品反补贴调查。我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此前曾表示,美方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且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中国企业发起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也违反其国内法律。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盛兴介绍说,农产品反补贴官司远比工业产品的复杂许多,美国、欧盟对其农产品也存在补贴,因此在之前多次WTO会议上,关于农产品的谈判一直僵持不下,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这次美国如何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补贴做出裁决备受关注,而这起官司的结果对中国诸多农产品企业来说也至关重要。

        美国以海捕虾的价格来与中国等出口国的养殖对虾进行对比,这有失公正。中国商务部、广东省政府对于此次反补贴诉讼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小组并聘请了律师协助企业进行抗辩。而对虾产业中外交流圆桌会议已于上月在广东省湛江市召开,泰国、印尼、印度、厄瓜多尔、马来西亚等国都派出相关代表与会,共同商讨应对美国对虾反补贴调查的对策。

        作为中国对虾输美的龙头企业,国联水产此次再次扛起行业大旗,代表全行业积极应诉。2003年,美国就曾对中国对虾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那时国联水产经过近一年的积极应诉,凭借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和成本管理体系,取得了零税率,赢得反倾销诉讼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