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产业“名正言顺”才能发展

        一方面是巨大的国内消费市场,另一方面是相关政策禁止河豚鱼进入流通环节,数十亿产值的河豚鱼产业和其消费市场一直处于政策的灰色地带。

        政策一波三折

        从1990年卫生部出台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禁止河豚流入市场,到2010年该法规被废止,河豚鱼被列为新资源食品,并设立河豚鱼人体试食试点,再到2011年国家食药监管局下发通知“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河豚鱼产业政策导向一波三折,企业不断奔走诉求,到目前为止相关法规仍处于真空状态。

        尽管国内一直未允许河豚鱼进入流通环节,河豚鱼产业的发展却是如火如荼。据中国渔业协会河豚分会统计,我国的河豚鱼养殖产量约为1.47万吨,其中暗纹东方鲀年产量约为1.01万吨,红鳍东方鲀约为0.46万吨。北方河豚鱼市场主要依赖向日韩出口。南方河豚鱼则依靠内销,主要消费市场为江苏省和上海市。

        对于河豚产业而言,当务之急的事情莫过于国家对产业的开放政策,来让这数十亿的产值名正言顺。

        特殊行业

        河豚鱼并非一种鱼。北方的主要养殖品种红鳍东方鲀是海水养殖品种,规格较大,两年左右可以长到850克以上,销售规格2斤左右,主要养殖在辽宁和山东,肉质比较紧,可做生鱼片、火锅。南方养殖品种为暗纹东方鲀,属淡水养殖品种,规格小,5两~7两即上市销售,养殖三四年达到1斤左右规格可做种鱼,主要分布在长江一带及广东、福建等地,肉质鲜嫩,适合红烧等中国传统饮食习惯。

        河豚鱼是一个特殊的产业,特殊之处在于它体内的一种物质——河豚毒素。大多水产品都是野生的值钱,但是河豚鱼却是养殖的安全。现在的河豚鱼养殖采用的是控毒养殖,通过把控饵料,截断产生毒性的毒源,河豚鱼毒性含量就非常小了,甚至可以达到无毒级(即毒性小于10MU或220μg/kg)。再经过严格的加工处理,双重保障,河豚鱼其实是非常安全的。

        实际上,河豚鱼不仅味道鲜美,营养价值也很高。河豚鱼的氨基酸、不饱和脂肪酸含量丰富。它的皮胶原蛋白含量非常高。另外它的毒素也可以利用,河豚毒素是神经性毒素,可以作为癌症晚期病人的镇痛剂。

        这样一个特殊的行业,在市场的推动下悄然成长。据广州市金洋水产养殖公司总经理潘淦估计,仅广东河豚鱼养殖面积就有3万~4万亩,产量2万吨,产值达10个亿左右。

        河豚鱼产业梦

        然而每年总有几起吃河豚鱼中毒的事故发生,这每每戳到河豚鱼产业的痛处。虽然企业一直声明经过标准化养殖的河豚鱼可以安全食用,但在当前政策不完善的情况下,食药监管局采取的是一刀切的措施,不允许河豚进入流通领域。2011年6月,食药监管局发出《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常务副会长、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孟雪松和辽宁省盘锦市华鲀河豚鱼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烈分别写信给国家食药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呼吁尽快开放河豚鱼产业经营。

        2008年成立的河豚分会一直以来也在不断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希望推动河豚鱼内销市场的早日开放。2012年农业部开了3次监管工作会,多次探讨河豚鱼鱼源基地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4月1日河豚鱼人工繁育及加工的国家标准颁布实施。企业先把产业自身做规范,未尝不是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一个好方法。

        如今出口为导向的红鳍东方鲀因为日元贬值出口不利,而国内经济形势以及严格管控公款消费使得作为高档水产品的河豚鱼在国内的市场同样低迷,又面临流通环节的一刀切政策,河豚鱼产业可谓进退两难。

        作为中国红鳍东方鲀的主要出口国之一,日本河豚鱼餐饮及文化都相当繁荣。日本的河豚鱼养殖从上世纪70年代左右就已经开始,从1978年日本即对河豚鱼毒性进行了系列研究,并于1983年颁布了河豚鱼的卫生管理法规,详细规定了在日本国范围内可食用的河豚鱼种及部位以及从捕捞到食用过程中应特备遵循的卫生规范,还建立了河豚鱼厨师许可证等制度,目前日本此套河豚鱼管理制度已趋完善。孟雪松介绍,中国的养殖量现在已经超过日本,但其对产业的规范,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在孟雪松的心中,有一个河豚鱼开放梦:“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好河豚鱼流通,让有能力的企业标准生产,既保证老百姓的食用安全,又保证河豚鱼本身的营养安全,让河豚鱼成为中国人心目中一个有文化内涵的食品。”
(郭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