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出台政策拯救岌岌可危的罗非鱼产业
各有关单位:
罗非鱼的出口市场比较单一,而且没有巨大的国内市场支撑。受今年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以及行业内部发展不协调等因素的影响,该行业风险性不断加大,严重威胁行业健康发展。为规范行业秩序,杜绝从源头上治理罗非鱼原料质量安全问题的隐患,响应国家针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精神,应部分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倡议,我会于2008年10月7日在湛江汇丰水产有限公司召开了“湛江市水产进出口企业协会罗非鱼分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30多位代表出席,其中包括来自我市罗非鱼主产地的廉江罗非鱼养殖协会大型罗非鱼养殖场代表和罗非鱼收购商、罗非鱼加工厂及行业协会代表。
会议认为,逆向淘汰的问题,在罗非鱼产业中表现的越来越突出。一些罗非鱼加工厂,为了承接一些罗非鱼国际采购商的低价订单,获取微薄利润,竞相压低价格收购罗非鱼原料,养殖场被迫采用不规范的养殖方式来降低成本,出售低质原料。对罗非鱼养殖场来说,要生产高品质的罗非鱼原料,必须投喂足够的饲料,其养殖成本就高出1元/公斤左右,但在原料收购价被不合理压低的情况下,投喂饲料越多,亏损越严重。好的加工出口商受到不公平竞争,而且不断遭遇境外采购商压价,好的养殖场由于采用健康的养殖模式,生产成本较高,遭遇低成本生产原料鱼的不合理竞争。目前罗非鱼出口低价的现状,使好的加工出口贸易商和养殖者面临尴尬的窘境。这种逆向淘汰的局面仍在扩展。鉴于以上情况,为提倡健康的罗非鱼养殖模式和养殖管理,提高罗非鱼的品质,提升罗非鱼的经济价值,保证罗非鱼的出口原料质量安全,维护罗非鱼整个产业链(养殖、加工出口、进口商)的健康发展,我会提出以下建议:
1.保证罗非鱼质量安全。首先,从健康的养殖模式抓起,大力提倡健康、生态、环保的养殖方式;饲料是养殖罗非鱼品质好坏的关键点。坚决摒弃肥水养殖罗非鱼的方式,这种方式养出来的鱼,对国内的罗非鱼消费者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更不能作为原料提供给出口加工厂;加工厂拒绝收购肥水养殖的罗非鱼对养殖的苗种要求是必须采用国家级或省级良种场提供的优质苗种;对养殖场药物、保健品、水质改良剂的投放要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同时提倡养殖场建立详细的记录和生产日志,建立可溯源的基本信息档案。
2.严格企业的自律行为,在本行业内实施“罗非鱼原料收购成本价”制度。今年10月10日我会向行业公布了该价格:7两到1斤规格的每斤4元;1斤以上的每斤5元,加工厂拒绝收购6两以下的罗非鱼。通过此次会议,我们更加认识到贯彻该价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工贸易商压低罗非鱼原料收购价,促使养殖户采用不规范的养殖方式,导致罗非鱼加工原料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出口质量风险加大。目前看来,这是我国罗非鱼产业链中质量环节出现问题的关键所在。
3.尽快出台加工厂罗非鱼产品出厂建议指导价,建立加工出口商的自律准则,提醒他们不要承接境外采购商过低的订单,从产业的终端上保护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会正在向各大加工企业征集、汇总加工厂罗非鱼产品加工、生产成本,争取在明年一月份出台加工厂罗非鱼产品出厂指导价,以此来约束加工贸易商的自律行为,以防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
最后,13家罗非鱼加工出口企业代表商定了“罗非鱼最低收购价” :7两到1斤规格的每斤4元;1斤以上的每斤5元;1斤6两以上的5.3元。表明了参会代表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决心。今年我会对罗非鱼产业格外关注,我会秘书处将把我市“罗非鱼最低收购价”向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海南省水产协会、广西水产协会等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罗非鱼的出口市场比较单一,而且没有巨大的国内市场支撑。受今年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以及行业内部发展不协调等因素的影响,该行业风险性不断加大,严重威胁行业健康发展。为规范行业秩序,杜绝从源头上治理罗非鱼原料质量安全问题的隐患,响应国家针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精神,应部分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倡议,我会于2008年10月7日在湛江汇丰水产有限公司召开了“湛江市水产进出口企业协会罗非鱼分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30多位代表出席,其中包括来自我市罗非鱼主产地的廉江罗非鱼养殖协会大型罗非鱼养殖场代表和罗非鱼收购商、罗非鱼加工厂及行业协会代表。
会议认为,逆向淘汰的问题,在罗非鱼产业中表现的越来越突出。一些罗非鱼加工厂,为了承接一些罗非鱼国际采购商的低价订单,获取微薄利润,竞相压低价格收购罗非鱼原料,养殖场被迫采用不规范的养殖方式来降低成本,出售低质原料。对罗非鱼养殖场来说,要生产高品质的罗非鱼原料,必须投喂足够的饲料,其养殖成本就高出1元/公斤左右,但在原料收购价被不合理压低的情况下,投喂饲料越多,亏损越严重。好的加工出口商受到不公平竞争,而且不断遭遇境外采购商压价,好的养殖场由于采用健康的养殖模式,生产成本较高,遭遇低成本生产原料鱼的不合理竞争。目前罗非鱼出口低价的现状,使好的加工出口贸易商和养殖者面临尴尬的窘境。这种逆向淘汰的局面仍在扩展。鉴于以上情况,为提倡健康的罗非鱼养殖模式和养殖管理,提高罗非鱼的品质,提升罗非鱼的经济价值,保证罗非鱼的出口原料质量安全,维护罗非鱼整个产业链(养殖、加工出口、进口商)的健康发展,我会提出以下建议:
1.保证罗非鱼质量安全。首先,从健康的养殖模式抓起,大力提倡健康、生态、环保的养殖方式;饲料是养殖罗非鱼品质好坏的关键点。坚决摒弃肥水养殖罗非鱼的方式,这种方式养出来的鱼,对国内的罗非鱼消费者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更不能作为原料提供给出口加工厂;加工厂拒绝收购肥水养殖的罗非鱼对养殖的苗种要求是必须采用国家级或省级良种场提供的优质苗种;对养殖场药物、保健品、水质改良剂的投放要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同时提倡养殖场建立详细的记录和生产日志,建立可溯源的基本信息档案。
2.严格企业的自律行为,在本行业内实施“罗非鱼原料收购成本价”制度。今年10月10日我会向行业公布了该价格:7两到1斤规格的每斤4元;1斤以上的每斤5元,加工厂拒绝收购6两以下的罗非鱼。通过此次会议,我们更加认识到贯彻该价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工贸易商压低罗非鱼原料收购价,促使养殖户采用不规范的养殖方式,导致罗非鱼加工原料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出口质量风险加大。目前看来,这是我国罗非鱼产业链中质量环节出现问题的关键所在。
3.尽快出台加工厂罗非鱼产品出厂建议指导价,建立加工出口商的自律准则,提醒他们不要承接境外采购商过低的订单,从产业的终端上保护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会正在向各大加工企业征集、汇总加工厂罗非鱼产品加工、生产成本,争取在明年一月份出台加工厂罗非鱼产品出厂指导价,以此来约束加工贸易商的自律行为,以防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
最后,13家罗非鱼加工出口企业代表商定了“罗非鱼最低收购价” :7两到1斤规格的每斤4元;1斤以上的每斤5元;1斤6两以上的5.3元。表明了参会代表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决心。今年我会对罗非鱼产业格外关注,我会秘书处将把我市“罗非鱼最低收购价”向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海南省水产协会、广西水产协会等有关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