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首次大修 五大看点值得关注
6月23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草案从现行法律的104条增加到159条,旨在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看点一:增设对失职地方政府负责人引咎辞职情形
此次修法通篇着力体现“重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介绍,草案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追责。
例如,草案对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吊销其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草案增设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等。
看点二:增加对网购食品、婴幼儿食品的规定
网购食品问题也成为草案规范的对象之一。草案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明确其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先行赔付。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奶粉的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草案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逐批检验。同时特别强调: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看点三: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据统计,我国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0多万家,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此外,还有难计其数的食品门店、小摊贩。其上游种植、养殖环节及下游的物流运输、市场环节都存在安全风险。
对此,草案明确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看点四:规范信息发布
中国消费者报近日一项调查显示,41.22%的消费者认为,最常遇到的食品及食品安全问题是伪劣食品问题,其次为知情权没有保障。35.77%的消费者呼吁加大知情权保护力度。草案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并明确: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依法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
看点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曾一度被认为是“九龙治水”,分段监管,存在监管漏洞、盲点、交叉等问题。为此草案明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相关新闻
西安等18城市试点轻微刑事案件“速裁”
6月23日上午,《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获得通过,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两高”开展试点。
随着“醉驾”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增长,占据了法院大量审判资源。为提高诉讼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拟在西安、北京等18个城市试点“刑案速裁”。
根据决定草案,轻微刑事案件不仅有望大大缩短办案期限,还可“不公开审理”。这一“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草案内容公布后,引起公众普遍关注。
《新华社》
看点一:增设对失职地方政府负责人引咎辞职情形
此次修法通篇着力体现“重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介绍,草案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追责。
例如,草案对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吊销其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草案增设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等。
看点二:增加对网购食品、婴幼儿食品的规定
网购食品问题也成为草案规范的对象之一。草案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明确其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先行赔付。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奶粉的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草案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逐批检验。同时特别强调: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看点三: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据统计,我国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0多万家,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此外,还有难计其数的食品门店、小摊贩。其上游种植、养殖环节及下游的物流运输、市场环节都存在安全风险。
对此,草案明确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看点四:规范信息发布
中国消费者报近日一项调查显示,41.22%的消费者认为,最常遇到的食品及食品安全问题是伪劣食品问题,其次为知情权没有保障。35.77%的消费者呼吁加大知情权保护力度。草案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并明确: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依法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
看点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曾一度被认为是“九龙治水”,分段监管,存在监管漏洞、盲点、交叉等问题。为此草案明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相关新闻
西安等18城市试点轻微刑事案件“速裁”
6月23日上午,《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获得通过,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两高”开展试点。
随着“醉驾”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增长,占据了法院大量审判资源。为提高诉讼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拟在西安、北京等18个城市试点“刑案速裁”。
根据决定草案,轻微刑事案件不仅有望大大缩短办案期限,还可“不公开审理”。这一“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草案内容公布后,引起公众普遍关注。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