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头缩”令罗非鱼内销动力大减
一方面如果没有了13%的出口退税,另方面内销还要征17%的增值税,
企业面临“开水烫猪肠”
“两头缩”令罗非鱼内销动力大减
■把脉罗非鱼加工业
“如果没有走上绝路,加工厂肯定不会转做内销!”近日,武汉良之隆冻品行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朱长江非常坚定地向《农财宝典》记者评价目前诸多罗非鱼加工企业的经营思路。他的判断真切反映了当下罗非鱼内销乏力的现状。可见行业提了多年的内销思路未能落地。
退税政策导致内销乏力?
近年来,受众多因素影响,罗非鱼加工出口一直处于混乱状态。不少行业人士呼吁开发内销市场,以开拓罗非鱼产业新局面。方向很正确,现实却糟糕。在朱长江看来,“问题关键在于出口退税使加工厂即使恶性竞争,还有利润空间,根本不愿意做国内市场。”《农财宝典》记者接触了不少罗非鱼加工厂与贸易企业,这一观点在业内并不鲜见。
根据现行税制,产品内销要征收17%的增值税,而出口则可享受13%的退税率,一收一退,一个是现成的生意,一个是尚待开发前途未卜的市场,两相比较,企业自然选择做出口。
作为出口贸易的调节手段,出口退税通过影响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并最终促进该产品的出口贸易。罗非鱼引进中国之后逐步发展为一个出口导向型品种。有资料显示,罗非鱼1998年出口量仅为473吨,到去年中国水产加工与流通协会崔和副会长估算,已经达到28万吨,出口量突飞猛进,除了国际市场需求庞大及罗非鱼本身的养殖优势外,出口退税政策也功不可没。
但伴随着外销市场开拓难度越来越大,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罗非鱼作为出口导向型品种的定位是否应该转变,而由此制定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否应该调整,这成为越来越多行业人士思考的问题。对于打到底线竞争的罗非鱼产业而言,取消出口退税或调整退税税率都可能关系到某些加工企业的生死存亡。取消出口退税,能否倒逼罗非鱼产业转型升级,还是如一些从业者所言,行业发展失范的局面不改变,“不取消退税是等死,取消退税是找死”。
正方:出口退税做贱罗非鱼
“从长远看,肯定要取消出口退税。”朱长江非常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罗非鱼产业发展到目前阶段,应该着力开展内销业务,原有的退税政策已经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政策导向存在问题。
作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水产业商会副会长单位,良之隆冻品行今年5月承办了2011年中国水产业发展年会。年会期间,该公司安排多位部门负责人与参会加工企业负责人沟通,希望能够共同开拓国内市场,“但他们还沉浸在做出口的思维上,对内销并无兴趣。”朱长江还告诉《农财宝典》记者,他们公司从2008年到2010年上半年,做了近3年罗非鱼加工产品推荐,但加工企业都不太积极,所以,去年就停了下来。
北京海桥市场推广有限公司总经理樊旭兵也向《农财宝典》记者明确表示,不主张出口退税。中国出口罗非鱼的平均价格远远低于印尼、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没有必要靠提高出口退税来维持或增加出口,退税实际上补贴了进口国的消费者。问题的焦点也正在于此。在一些贸易企业看来,中国目前有200多家罗非鱼加工企业,其中拥有出口资质的有100多家(无出口资质的加工企业也在参与外销业务),加工厂准入门槛本来就低,正是在退税政策的激励下,让大量小企业涌入行业,把本来在国际市场并不低端的罗非鱼,硬生生做成了低端产品。如果按照自由市场规则,很多企业根本无法生存,退税相当于为他们提供了生存空间。
取消出口退税并非没有先例。2010年,一份由财政部科研所发表的主题为《涉外财税政策体系改革路径》的课题报告指出,出口退税政策使得低附加值产业更愿意在维持现有利润水平的条件下,将其转化为价格优势,从而维持竞争能力,扩大出口量。罗非鱼行业这些年低价抢单已成常态,很少有企业开展产品与营销手段创新,加工开发能力还处在非常低级的水平。去年6月20日,国家取消406种产品的出口退税,其中有不少就是低价格、低利润的“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业界评论认为,取消退税的目的就是要淘汰落后的、不适应行业长期规划发展的小企业,倒逼产业升级。
国家能因为金融危机,将罗非鱼出口退税率从5%提高到13%,自然也可以将税率降低,甚至取消。而樊旭兵此前已经建议,拿出部分罗非鱼出口退税,用于建立国家级罗非鱼营销基金。按2009年中国罗非鱼出口额7.1亿美元5%计算,就是0.36亿美元。如果将这0.36亿美元的30%用于建立国家级罗非鱼营销基金,就是0.11亿美元,这对于行业的升级转型和内销市场开拓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客观说,出口退税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取消的。”朱长江告诉《农财宝典》记者。而主做水产品内销市场的深圳正海实业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经理袁毅也持同样观点。他表示,行业毕竟发展了这么多年,一下子取消,对加工企业是致命性打击,相当于行业发生强烈地震。更何况,罗非鱼作为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品种,从扶农的角度出发,完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但调低退税率是可行的。
反方:行业发展失序才是症结
“我不认同取消出口退税的提法。”对罗非鱼行业颇有研究的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继军认为,罗非鱼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承载着大量就业人口,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在保护罗非鱼行业,一旦取消,势必会影响从业者的就业与生活!而湛江某加工厂总经理余民(化名)听此提议情绪更为激动,“这将对养殖户造成很大打击!”
在2010年6月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的名单中,并不包括箱包、鞋帽、伞、玩具、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业界普遍认为,这显示出政府保护就业的意图。
张继军承认,罗非鱼加工产业目前还要在产品形态、营销手段升级创新上做很多工作,问题不少,但取消出口退税并不能倒逼问题的解决。相反,当下罗非鱼加工企业还有一定利润空间,“取消退税让企业利润下降,他们更没能力做升级创新工作”。
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孝文对樊旭兵的观点也持保留意见,“中国罗非鱼价格是否远低于竞争对手,关键看统计口径,是不是一样的规格进行比较,而且价格受很多因素影响,难以简单对比。”
反对的声音并不止于出口退税本身。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邓家焯指出:“罗非鱼行业目前的问题,关键在于行业秩序太乱,这不是取消出口退税能解决的。如果行业秩序还是一团糟,内销照样做不起来!”他告诉《农财宝典》记者,现在行业这么乱,利润这么低,也还有市场,只要内部团结,行业秩序转好,罗非鱼外销还有发展空间,如果能够同时做好内销,罗非鱼产业一定会做更好。
罗非鱼加工领域人士普遍反对取消退税。福建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秘书长李金波认为,从消费习惯看,罗非鱼加工产品的内销市场并不大,主要还只是活鱼内销。内销市场没打开,谈取消出口退税的问题没有意义。张继军对此表示认同,“如果内销市场够大,加工企业一定会做。”
□《农财宝典》 廖斌
企业面临“开水烫猪肠”
“两头缩”令罗非鱼内销动力大减
■把脉罗非鱼加工业
“如果没有走上绝路,加工厂肯定不会转做内销!”近日,武汉良之隆冻品行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朱长江非常坚定地向《农财宝典》记者评价目前诸多罗非鱼加工企业的经营思路。他的判断真切反映了当下罗非鱼内销乏力的现状。可见行业提了多年的内销思路未能落地。
退税政策导致内销乏力?
近年来,受众多因素影响,罗非鱼加工出口一直处于混乱状态。不少行业人士呼吁开发内销市场,以开拓罗非鱼产业新局面。方向很正确,现实却糟糕。在朱长江看来,“问题关键在于出口退税使加工厂即使恶性竞争,还有利润空间,根本不愿意做国内市场。”《农财宝典》记者接触了不少罗非鱼加工厂与贸易企业,这一观点在业内并不鲜见。
根据现行税制,产品内销要征收17%的增值税,而出口则可享受13%的退税率,一收一退,一个是现成的生意,一个是尚待开发前途未卜的市场,两相比较,企业自然选择做出口。
作为出口贸易的调节手段,出口退税通过影响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并最终促进该产品的出口贸易。罗非鱼引进中国之后逐步发展为一个出口导向型品种。有资料显示,罗非鱼1998年出口量仅为473吨,到去年中国水产加工与流通协会崔和副会长估算,已经达到28万吨,出口量突飞猛进,除了国际市场需求庞大及罗非鱼本身的养殖优势外,出口退税政策也功不可没。
但伴随着外销市场开拓难度越来越大,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罗非鱼作为出口导向型品种的定位是否应该转变,而由此制定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否应该调整,这成为越来越多行业人士思考的问题。对于打到底线竞争的罗非鱼产业而言,取消出口退税或调整退税税率都可能关系到某些加工企业的生死存亡。取消出口退税,能否倒逼罗非鱼产业转型升级,还是如一些从业者所言,行业发展失范的局面不改变,“不取消退税是等死,取消退税是找死”。
正方:出口退税做贱罗非鱼
“从长远看,肯定要取消出口退税。”朱长江非常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罗非鱼产业发展到目前阶段,应该着力开展内销业务,原有的退税政策已经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政策导向存在问题。
作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水产业商会副会长单位,良之隆冻品行今年5月承办了2011年中国水产业发展年会。年会期间,该公司安排多位部门负责人与参会加工企业负责人沟通,希望能够共同开拓国内市场,“但他们还沉浸在做出口的思维上,对内销并无兴趣。”朱长江还告诉《农财宝典》记者,他们公司从2008年到2010年上半年,做了近3年罗非鱼加工产品推荐,但加工企业都不太积极,所以,去年就停了下来。
北京海桥市场推广有限公司总经理樊旭兵也向《农财宝典》记者明确表示,不主张出口退税。中国出口罗非鱼的平均价格远远低于印尼、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没有必要靠提高出口退税来维持或增加出口,退税实际上补贴了进口国的消费者。问题的焦点也正在于此。在一些贸易企业看来,中国目前有200多家罗非鱼加工企业,其中拥有出口资质的有100多家(无出口资质的加工企业也在参与外销业务),加工厂准入门槛本来就低,正是在退税政策的激励下,让大量小企业涌入行业,把本来在国际市场并不低端的罗非鱼,硬生生做成了低端产品。如果按照自由市场规则,很多企业根本无法生存,退税相当于为他们提供了生存空间。
取消出口退税并非没有先例。2010年,一份由财政部科研所发表的主题为《涉外财税政策体系改革路径》的课题报告指出,出口退税政策使得低附加值产业更愿意在维持现有利润水平的条件下,将其转化为价格优势,从而维持竞争能力,扩大出口量。罗非鱼行业这些年低价抢单已成常态,很少有企业开展产品与营销手段创新,加工开发能力还处在非常低级的水平。去年6月20日,国家取消406种产品的出口退税,其中有不少就是低价格、低利润的“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业界评论认为,取消退税的目的就是要淘汰落后的、不适应行业长期规划发展的小企业,倒逼产业升级。
国家能因为金融危机,将罗非鱼出口退税率从5%提高到13%,自然也可以将税率降低,甚至取消。而樊旭兵此前已经建议,拿出部分罗非鱼出口退税,用于建立国家级罗非鱼营销基金。按2009年中国罗非鱼出口额7.1亿美元5%计算,就是0.36亿美元。如果将这0.36亿美元的30%用于建立国家级罗非鱼营销基金,就是0.11亿美元,这对于行业的升级转型和内销市场开拓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客观说,出口退税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取消的。”朱长江告诉《农财宝典》记者。而主做水产品内销市场的深圳正海实业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经理袁毅也持同样观点。他表示,行业毕竟发展了这么多年,一下子取消,对加工企业是致命性打击,相当于行业发生强烈地震。更何况,罗非鱼作为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品种,从扶农的角度出发,完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但调低退税率是可行的。
反方:行业发展失序才是症结
“我不认同取消出口退税的提法。”对罗非鱼行业颇有研究的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继军认为,罗非鱼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承载着大量就业人口,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在保护罗非鱼行业,一旦取消,势必会影响从业者的就业与生活!而湛江某加工厂总经理余民(化名)听此提议情绪更为激动,“这将对养殖户造成很大打击!”
在2010年6月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的名单中,并不包括箱包、鞋帽、伞、玩具、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业界普遍认为,这显示出政府保护就业的意图。
张继军承认,罗非鱼加工产业目前还要在产品形态、营销手段升级创新上做很多工作,问题不少,但取消出口退税并不能倒逼问题的解决。相反,当下罗非鱼加工企业还有一定利润空间,“取消退税让企业利润下降,他们更没能力做升级创新工作”。
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孝文对樊旭兵的观点也持保留意见,“中国罗非鱼价格是否远低于竞争对手,关键看统计口径,是不是一样的规格进行比较,而且价格受很多因素影响,难以简单对比。”
反对的声音并不止于出口退税本身。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邓家焯指出:“罗非鱼行业目前的问题,关键在于行业秩序太乱,这不是取消出口退税能解决的。如果行业秩序还是一团糟,内销照样做不起来!”他告诉《农财宝典》记者,现在行业这么乱,利润这么低,也还有市场,只要内部团结,行业秩序转好,罗非鱼外销还有发展空间,如果能够同时做好内销,罗非鱼产业一定会做更好。
罗非鱼加工领域人士普遍反对取消退税。福建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秘书长李金波认为,从消费习惯看,罗非鱼加工产品的内销市场并不大,主要还只是活鱼内销。内销市场没打开,谈取消出口退税的问题没有意义。张继军对此表示认同,“如果内销市场够大,加工企业一定会做。”
□《农财宝典》 廖斌